"赵秀兰同志,好多年没见了。"
我张了张嘴,眼泪就下来了。
他比我记忆中老了许多。那时候他还是个三十出头的壮年汉子,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警服,在派出所的值班室里用搪瓷缸子给我倒了杯热水。那天明远发着高烧,小脸烧得通红,我抱着他跑了一整夜的路。
"刘警官,您怎么来了?"
他从帆布包里取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本泛黄的硬皮簿子。封皮上印着"南桥派出所接警记录"几个字,边角被水泡过,又晒干了,皱巴巴的。
"我上个月收拾老房子,翻出来这个。"他把塑料袋递给我,手背上老年斑星星点点,"当年你报案那页,我抄了一份留着。退休之后一直压在箱底,前两天看见了,想着给你送来。"
楼道里鸦雀无声。
明远站在我身后,呼吸声粗重得像拉风箱。
刘警官这才注意到楼道里的阵势。他扫了一眼孙国栋和陈秀英,又看了看扛着摄像机的记者,眉头拧起来。
"这是干什么?"
王婶嘴快,噼里啪啦把这两天的事说了一遍。说到孙家报案说我拐骗儿童的时候,刘警官的脸色沉下去了。
"荒唐。"他把那本接警记录从塑料袋里抽出来,翻到里引了刘警官的记录,引了我手里那张字条的鉴定结果(孙家律师撤诉前偷偷做了笔迹鉴定,确实是陈桂芳的字),还把孙家这十七年的寻人轨迹梳理了一遍——原来他们每年除夕去派出所问,是去问孩子有没有"被人捡到送回来",从来没提过当年遗弃的事。
报道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
"赵秀兰同志当年月工资十八元,为供孩子读书,白天踩缝纫机、晚上糊火柴盒,手指常年溃烂。而遗弃孩子的孙家,住在省城花园洋房,车库里停着两台轿车。十七年养育之恩,险些败给一张亲子鉴定。"
王婶把报纸念给我听的时候,我正在缝纫机前赶一批活儿。
针扎进布料里,哒哒哒的声响盖住了她念的后面半段。
明远站在窗口,背对着我,肩膀轻轻地抖。
那天晚上他给我倒了盆洗脚水,端到我跟前蹲下。
"妈,我给你洗。"
我脚往后缩了缩:"我自己来。"
"你给我洗了十七年。"他把盆搁稳,伸手来按我的脚踝,"我从来没给你洗过一回。"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低着头给我搓脚。他手劲大,搓得我脚背发红,眼眶跟着发热。
那盆水一直泡到凉透了他才端去倒。
可我心里那块钝痛,没那么容易凉透。
事情消停了半个月。
我以为翻了篇,明远八月底要去北京报到,我得赶着给他缝两床新被褥。北京的冬天冷,筒子楼里的老姐妹们说那边十月就开始下雪。
我攒了半年布票,又从王婶那儿兑了些,扯了几尺厚棉布,白天在缝纫机上跑针线,跑得眼睛发花。
明远帮我把线轴换了一茬又一茬。
那天下午,我正给他缝被套的边角,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嘈杂。
王婶跑上来的时候脸色煞白,手里攥着张从电线杆上揭下来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