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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我十七年前在客运站厕所捡到一个冻得发紫的男婴,取名周明远。

我白天踩缝纫机,晚上糊火柴盒,供他读书考上了清华。

可通知书到的第三天,一对有钱人夫妇找上门来,说他是被我偷走的。

全筒子楼的人都骂我是人贩子!

直到我翻出那张压了十七年的旧纸条,上面赫然写着:

“此子先天性弱视,孙家无意抚养。若寻回,概不认领。”

周明远考上清华那天,筒子楼里炸了锅。

通知书是邮递员蹬着二八大杠送来的,牛皮纸信封上印着红色的校名,整个单元的老邻居都挤在我家门口探头探脑。

我攥着那张纸,手抖得跟筛糠似的。

明远站在人群中间,穿着我攒了三个月布票做的白衬衫,笑得露出一排白牙。

"赵姨,我考上了。"

我鼻子一酸,赶紧转身去灶台边擦眼泪。

锅里炖着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是我跟楼下王婶借了五毛钱才买上的。肉在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香气飘了满楼道。

老周头在门口拍大腿:"秀兰啊,你养了个状元出来!这孩子以后出息了,你跟着享福!"

我笑着应,心里却在盘算明远开学的学费。北京那么远,光火车票就要三十多块。

但那会儿我想,苦了十七年,总算把孩子供出来了。

明远是十七年前我在乡下捡的。

那年我下乡插队第三年,腊月里回城探亲,路过南桥客运站旁边的旱厕,听见里头有动静。

蹲下去一看,一个浑身发紫的男婴裹在碎花小被子里,哭得嗓子都哑了。

我抱起来就去了卫生院。大夫说再晚半天,这孩子就冻没了。

那时候我自己还没结婚,成分不好,家里穷得叮当响。可我看着那个孩子蹬腿的样子,心里头软得一塌糊涂。

我给他取名叫周明远。

后来我嫁了人,又离了,带着明远从乡下回到城里,住进这间十平米的筒子楼。

他爱读书,我就白天去街道工厂踩缝纫机,晚上给人糊火柴盒。

眼熬红了,手指头被糨糊泡烂了,可他每次考第一拿回来的奖状,比什么止疼药都管用。

明远也争气。小学全校第一,初中全校第一,高中考进省重点,这回又拿了全省理科第三。

我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

通知书到的第二天,明远说想买个录音机学英语。

我算了算兜里的钱,缝纫机踩一个月的工钱才十八块,录音机要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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