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我的七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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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沈眠一样,都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十八岁遇见的人。
她十八岁遇见了傅靳寒,而我十八岁遇见了她。
那个人太惊艳,以至于我们需要用一生来忘记。
十八岁的时候,我正在为如何活下去而发愁。
我在孤儿院长大,十年间辗转了三个家庭,直到最后一任养父母也相继死亡,我又恢复了独身。
我继承了他们的一间屋子,也继承了他们的债务。
能卖的都卖了,就剩下那间屋子,挂在二手网站上无人问津。
于是白天我在工地打工,晚上去烧烤店当服务员。
我还想上学,我不想一辈子都这样。
但是在现实面前,我深深地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渺小。
我努力了一整个夏天的钱,也仅仅只能偿还十分之一的债务而已。
在同班同学为了开学前买什么电脑烦恼的时候,我还在为五百块钱的书费发愁。
就在我在上学和打工之间苦苦挣扎的时候,我本就营养不良的身体终于抗议了。
在一个深夜,我刚走到家门口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额头磕到台阶流了一地血。
我失去知觉,在地上躺了很久,直到晨跑的路人发现了我。
在他惊慌失措打算打120的时候,我醒了。
我用尽了全身力气站起来,“谢谢你,我没事。”
救护车来一趟需要200块钱,而药店一瓶葡萄糖只需要2块。
路人一脸惊诧地离开,在他看来,我大概是个怪人吧。
我洗掉了额头上早已干涸的血迹,跌跌撞撞地走回了家。
推开门,债主站在客厅里,因为唯一的沙发也被我卖了。
他们拿着棒球棍,看向我的眼神满是厌恶。
“喂,死小子,你爹娘死的时候什么都没留下吗?”
我平静地站在原地,从兜里翻出刚才药店找零的三块钱递给他们。
为首的男人变了脸色,他低头啐了一下,嘴里嘟囔了几句脏话。
下一秒,棍子结结实实地打在了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