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晚那套温馨的单身公寓里,我浑浑噩噩地睡了两天。
没有眼泪,没有歇斯底里。
我只是觉得累,一种抽干了所有精气神的疲倦。
第三天下午,晚晚硬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
“别睡了!再睡真成蘑菇了!走,陪我去逛街!”
坐在商场的奶茶店里,我咬着吸管,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所以,你亲眼看着他搂着那个女的上了出租车?”
晚晚猛地一拍桌子,震得奶茶都洒了出来。
“嗯。”我平静地点头。
“你居然没上去抽他?林砚清,你以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呢?”
晚晚气得眼圈都红了,抓起包就要往外走。
“走!我现在就带你去研究所找他算账!问问他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我伸手拉住她,摇了摇头。
“没必要了,晚晚。”
“什么叫没必要?你三年的青春就这么喂狗了?”
“我准备分手了。”我看着她,语气没有一丝波澜,“玩两天,我就回京市。”
晚晚愣住了,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
“真决定回去了?顾家那门亲事”
“我答应了。”
晚晚叹了口气,重新坐下,握住我的手。
“想通了就好。为了那种渣男,不值得。”
我们结账走出奶茶店,准备去楼上的女装区看看。
刚走到扶梯转角,我浑身一僵,脚步猛地顿住。
真是冤家路窄。
不远处的一家潮牌店门口,站着两个人。
陆衡远。
还有那天在火车站,被他搂在怀里的那个女孩。
女孩穿着一条纯白色的碎花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宽大的男款米色卫衣。
而陆衡远,也穿着同款的米色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