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三天时间,把所有证据整理成一份完整的文件。
林国胜的证词和照片,钱志远的录音,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和伪造签名,妈妈的亲笔信和存折,爸爸的事故记录。
每一样单独拿出来都不算铁证。
但放在一起,就是一条完整的杀人链条。
我找了一个律师,叫周忻。是弟弟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在本市开了家律所,专做刑事案件。
我把材料摆在他面前。
他看了四十分钟,抬起头看我的眼神变了。
“苏晚姐,这些如果属实你叔叔涉嫌故意杀人、保险诈骗、伪造文书,数罪并罚。而且保险诈骗没有追诉时效限制的争议,故意杀人更不用说。“
“我知道。“
“但是——“他顿了一下,“证据链还差一环。钱志远的录音可以作为线索,但他本人作为共犯,证词的可信度会被质疑。你需要找到直接证据——比如药物替换的物证,或者你叔叔亲口承认。“
“你是说,我需要让他自己开口。“
“对。最好是录音录像,在自然对话的情境下,他自己说出来。“
我坐在律师事务所的椅子上,想了很久。
让苏建国自己承认?
这个人精明了一辈子,怎么可能轻易开口?
除非——他以为自己稳操胜券。
除非——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拨通了叔叔的电话。
“叔,我想请你吃顿饭,这些年你照顾我和苏明,我一直没正经谢过你。“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哟,晚晚懂事了啊。行,你说地方。“
我定了城南一家小饭馆,包间。
去之前,我在外套里衣兜里放了一支录音笔。
叔叔来的时候,带着婶婶。
婶婶叫刘芬,一个从早到晚嘴不停的女人。
这些年她对我和弟弟的态度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嫌弃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