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我活成了赵衡眼中最完美的傻老婆。
每天给他做早餐,温柔地送他出门,晚上等他回来,绝口不提离婚的事。
赵衡显然很满意。
他甚至开始变本加厉——每天凌晨才回家,身上的香水味一天比一天浓。
第三天晚上,他甚至没回来。
发了条微信:【公司加班,今晚住酒店了。】
我回了个乖巧的表情,然后打开了林可共享给我的文件夹。
这三天,林可带着她的团队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工商调查。
赵衡的公司在上市前经历了一轮股权结构调整。我原本应得的40股权,被他伪造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变成了“沈薇自愿放弃全部股权,零元转让给赵衡“。
上面有一个“我的签名“。
但那不是我签的。
林可已经联系了笔迹鉴定机构。
第二,财务审计。
林可通过关系拿到了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流水。
方瑶名义上的“薪资“加上各种“咨询费“、“顾问费“,三年累计从公司支取了超过八百万。
而这些钱,最终都流向了方瑶个人账户和一套写了方瑶名字的房产。
这叫什么?
这叫侵占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