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家门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事情远比我想象中更糟。
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份文件。
蓝色封皮,上面印着四个烫金大字——《离婚协议》。
我的手没有抖。
拿起来翻开,条款触目惊心。
“男方婚前创立公司,所有股权为男方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无正式工作收入,男方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女方十万元整。“
十万。
三百二十万的全部身家,三年没日没夜的心血,换来十万块的“人道主义补偿“。
我攥着那份协议,发出一声轻笑。
继续往下翻,我看到了更恶心的条款。
“女方应于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搬离男方名下房产。“
男方名下房产。
这套房子,是我卖掉父母遗产后,用剩余的钱换的。
买房的时候,赵衡说:“写我名字吧,方便公司做资产证明。“
我又信了。
我放下协议,走进卧室。
衣柜被清理过了。
我的衣服被胡乱塞在一个行李箱里,而赵衡那半边衣柜,已经挂上了几件女人的衣服。
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