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张秀兰在自己家楼下被带走了。
不是马副所长带的。是周正带的人。
消息是物业老赵告诉我的。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语气激动得不行。
"陈老师,你知道吗?张姐被抓了!两辆警车来的,在楼下动静可大了。"
"知道。"
"什么情况?她犯什么事了?"
"诬告陷害罪。"
老赵在电话那头倒吸一口凉气。
我挂了电话。
周正给我发了条短信,只有一句话:李强到案了,正在做笔录。
李强跑了三天,最后在隔壁市一个棋牌室被抓的。身上只剩四百块钱,五十万早就还了高利贷。
他比张秀兰好对付多了。
周正跟我说了笔录的内容。
"钱大勇的人是今年四月找到他的。不是钱大勇直接找的,是通过一个中间人。中间人给了他一个方案——让他老婆配合举报你猥亵她女儿。事成之后,五十万。"
"他同意了?"
"一开始没同意。后来放高利贷的人找上门,砸了他家的东西,说再不还钱就卸他一条腿。"
"所以他答应了。"
"他说是他老婆主动提的。说这个钱不赚白不赚,陈树一个人带孩子,又是男老师,只要小萌开口说一句话就够了。没人会不信一个八岁小女孩。"
我攥紧了拳头。
上辈子确实没人不信。
调查组不信我。学校不信我。法官不信我。连我前妻都不信我。
她签离婚协议的时候说,我早就该跟你离了,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是个禽兽。
"李强还交代了一个细节。"周正说。
"什么?"
"张秀兰教李小萌那句话,练了整整三天。"
"三天?"
"从六月九号拿到钱,到六月十二号给你发消息。三天里,每天晚上张秀兰关上房门,让李小萌对着镜子说——陈叔叔摸过我。一遍一遍说,直到她不结巴、不犹豫、不眨眼。"
我没说话。
一个母亲,教自己八岁的女儿撒谎,用来构陷一个无辜的人。
三天。
每天晚上,关上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