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远十二岁那年,他爸出事了。
工地的脚手架塌了,人从七楼摔下来,一口气没提上来就没了。
赔偿金被包工头的人东扣西扣,最后到手八万。
八万块,一条人命。
出殡那天下大雨。
明远哭得喘不上气,扯着我的衣服问。
“妈,爸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我蹲下来擦掉他脸上的雨水和眼泪。
“你爸没有不要你,从今天起,妈什么都给你。“
这句话,我做到了。
我在菜市场旁边的巷子里摆了个缝纫摊。
改裤脚、换拉链、补衣服,一单几块钱。
为了多挣钱,晚上接外贸厂的散活儿,做到凌晨两三点。
手上全是针扎的洞和剪刀磨出的茧。
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他的东西只买新的,我的只用旧的。
他穿新校服,我穿别人不要的旧衣改的。
他吃食堂,我吃隔夜剩饭配咸菜。
明远小时候还懂事。
放学后跑来摊位帮忙递东西。
有一次下大雨,他举着一把破伞来接我,鞋子全湿了。
我心疼得骂他,他嘿嘿笑。
“妈,我来保护你。“
那个画面我记了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