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那份离婚证明,站在法院门口。
阳光很好,是那种冬天里难得的暖。
手机响了,弟弟发来一条微信。
是一张照片。
食堂里,他面前摆着一份红烧肉盖浇饭、一碗紫菜蛋花汤、一个鸡腿。
他对着镜头比了个“v“。
配文是:“大姐姐,我今天吃了三个菜!!!“
三个感叹号。
我看着那张照片,站在法院门口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又下来了。
我给他回了一条:“多吃点。下个月我去看你。这次,我亲自去。“
他秒回:“好!!!“
又是三个感叹号。
我擦了擦眼泪,把手机揣回兜里。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那条街,看到烤红薯的摊子还在。
我买了两个。
一个现在吃,一个打包寄给弟弟。
我站在路边,捧着热乎乎的烤红薯。
忽然想起小时候,爸妈带我们去赶集,弟弟吵着要吃烤红薯,爸爸买了一个掰成两半,大的那半给我,小的那半给弟弟。
弟弟不乐意,爸爸说:“你姐是大姐姐,大姐姐吃大的。“
弟弟从那以后就喊我“大姐姐“了。
一喊就是二十年。
有些东西,冒充不来。
不是一个微信号、一张照片、一句相似的语气就能替代的。
二十年的大姐姐,是冬天半夜爬起来给他掖被子,是攒了三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是他高考前一晚上紧张得睡不着,我在电话里给他念课文念到他睡着。
陈烨模仿得了我的微信,模仿不了这些。
他能骗走二十三万,骗不走我弟弟叫我“大姐姐“时,眼睛里的那道光。
那道光,是任何人都偷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