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文件袋拿过来,抽出里面的纸,一份协议。
第三条:苏瑶女士承认与江哲先生对涉事设计方案存在共同创作关系。
第五条:苏瑶女士同意不再就相关设计作品的署名权及版权归属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江哲先生一次性补偿苏瑶女士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我把协议放回茶几上。
“不签。“
律师没有变脸色。
“苏女士,三百万不是小数目。江总已经很有诚意了,你现在的处境,打官司不一定划算。时间、精力、律师费,还有舆论。“
他顿了一下。
“你昨天在发布会上的行为,有一些人认为有些激进。“
“你继续说。“
“苏女士,我说这些,是希望你能理性地考虑。江总不是不讲理的人。共同创作的署名,我们可以谈。但你要求独立署名,要求版权归属,这个在法律上很难支持。“
“是吗。“学姐开口了。
她把一个文件夹推过去。
“这是版权公证书,公证时间早于贵公司产品注册时间十四个月。这是创作时间戳记录,精确到秒。这是贵公司内部会议录音,江哲本人原话:”设计核心来自我太太。”“
她停了一下。
“你刚才说法律上很难支持,你确定吗?“
律师低头看了一眼文件夹,脸上的表情没变,但他把文件袋重新拿了回去。
“我需要向江总汇报一下情况。“
“去吧。“学姐说。
他站起来,整了整西装,走了。
门关上之后,学姐倒了两杯水,把一杯推给我。
“三百万,“她说,“你没心动?“
“没有。“
“为什么。“
我喝了口水。
“签了那份协议,就是承认那个东西是我们共同做的。不是。那个设计,从第一笔到最后一稿,是我一个人的。“
“我知道,“她说,“我就是问问。“